各系、办:
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进入复试、录取阶段,为做好2015年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马克思主义行政理论与政府管理、旅游管理五个学术型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型硕士点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石河子大学研发[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录取工作指导思想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石河子大学欢迎来到公海7108线路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高 卉
副组长:刘贡南
成 员:魏国红 高岗仓 龚战梅 袁淑玉 冯晓华
冯 洁
具体职责情况如下:
1.负责制定复试标准和复试具体办法。
2.负责组织进行专业笔试、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的试题命制、考生考试和阅卷工作。
3.负责组织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
4.负责审核考生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成立石河子大学欢迎来到公海7108线路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督查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高 卉 刘贡南
副组长:张 青 王红萍
成 员:魏国红 高岗仓 龚战梅 袁淑玉 冯晓华
冯 洁
三、准备工作
(一)培训工作人员
各专业要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进一步明确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的主体地位和学术责任,依靠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研究制订复试内容和评价方式方法。
(二)复试试题命制及评阅
各专业要按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的要求[每个科目至少命制2套(难度相当的A、B卷,重复内容少于3/4)复试试题,学院统一安排随机抽取试题,集中封闭印制]组织考试。复试试题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试卷须密封后集中统一流水评阅。
(三)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及学科可在成绩要求之外,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复试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四)审核考生资格
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填写《石河子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并做好备案工作。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审核合格的考生才能发给《石河子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证》,考生必须凭复试证方能参加复试。
(五)积极做好生源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复试要求。
四、调剂要求
(一)调剂基本规定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为便于安排后续工作,学院将于3月22日前完成第一轮复试工作。
2.接收外校调剂考生及校内调整专业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五、复试方式及要求
(一)笔试
笔试分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加试笔试。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对同等学力(指大专毕业生及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及跨学科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英语测试
英语测试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满分50分。采取在面试中听说交流的形式进行。考生随机抽取一篇英文短文(专业或非专业,难度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生朗读后随即口译成中文。考试组成员就短文内容或专业相关知识、日常用语与考生进行对话。
(三)面试
具体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为全面考核考生的基本情况,面试前或面试过程中复试组应对考生基本情况有一定(介绍)了解,包括学习经历、学业成绩、工作简历等,通过较全面了解考核以便于选拔优秀考生。
3.面试分必答题部分与问答题部分。必答题部分的考题采取考生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问答题部分采取由复试小组提问的方式进行。
4.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给出综合评语及整体印象分,满分为50分,所有项目成绩须当场给出,具体项目见《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学术型)》、《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专业学位)》,并将材料妥存备查。
5. 为加强复试巡视监督,重点核实复试小组人员是否执行回避政策,确保在复试前不与考生单独接触,推动面试规范化及应对考生质询等原因,各学科专业在面试时除有专人采取书面记录外必须结合录音或录像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料记录。
(四)复试成绩为200分。
(五)研办填写《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学术型)》,并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汇总,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六、录取工作要求
(一)学院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政治理论笔试)+外语听力+外语口语+综合面试。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1.5。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七、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领域)代码 | 专业专业(领域)名称 | 专业(领域)计划 | 一志愿复试人数 | 调剂复试人数 | 复试比例 |
1 | 030402 |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 6 | 1 | 10 | 1:1.8 |
2 | 030403 |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 2 | 0 | 3 | 1:1.5 |
3 | 0305Z1 |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 2 | 0 | 4 | 1:1.8 |
4 | 0305Z2 | 马克思主义行政理论与政府管理 | 6 | 3 | 8 | 1:1.8 |
5 | 120203 | 旅游管理 | 2 | 0 | 3 | 1:1.5 |
6 | 035101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16 | 2 | 26 | 1:1.8 |
八、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